一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的决定,制定、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,实施研究生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二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党建工作,推进研究生党组织建设系列创新工程,培养、教育、选树先进研究生党组织和优秀党员骨干。
三、负责研究生思想理论教育、日常思想教育、价值引领工作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。
四、督导各学院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,建立完善研究生心理问题预防干预体系和工作机制。
五、统筹管理研究生奖励体系建设,负责评定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学金,评比表彰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六、负责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体系建设,统筹管理研究生“助教、助研、助管”和国家助学贷款、困难资助等工作。
七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研究生会及研究生社团建设工作。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和校园文体活动,实施研究生实践育人工作。
八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。
九、负责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的选拔、培养、管理和考核工作。
十、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违纪违法行为,预防并妥善处理研究生突发事件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